△美國移民法律不允許持B2旅遊簽證身份的人在美國中小學註冊上學。儘管現實大量存在,並不代表其合法。每一種非移民簽證或身份都和特定的意圖目的(purpose)聯繫對應。B-2是遊客簽證,來美的主要目的應該是旅遊,不應該是讀書。一個人轉換了意圖目的,就應轉換簽證或身份。從事任何與身份不符的行為都可能違反身份,後果是失去身份。失去有效身份的後果可能是在美國無法轉換、延長或調整身份。
持B-2遊客身份到公立學校讀書,偏離了申請人在尋求B2簽證時或進入美國時所表述的目的意圖,本質上違背了B-2身份。一旦被發現,最嚴重的後果可能會被遞解出境。失去了有效身份的人,在美國有可能無法轉換身份、延長身份或者調整身份。以後申請簽證均可能受影響。遊客不能上學,就像F-1學生一般不可以到校外打工一樣。如果你未經許可就擅自到校外打工,那就違背了學生身份。違背學生身份,就可能失去學生身份。
上學的合法途徑是申請轉換F-1(學術學校學生)或M-1(職業學校學生)。孩子可在F-1或M-1獲批准後入學。當然,如果父母轉成F-1/J-1,小孩轉成F-2/J-2,小孩也可上學。如父母有工作簽證如H1B、L1A,小孩轉成H4、L2,也可上學。如是參加夏令營一類的遊學活動,憑B-2身份就可,不需轉成F-1。遊學遊學,主要在於“遊”,而不在於“學”。如果主要意圖(primary purpose) 是遊, 而次要意圖(secondary purpose)是學,這不違背遊客身份。但如果要上有嚴格課程規定的中小學,主要意圖就變成了學,而不是遊,就應該轉成學生身份。
美國未設“家長陪讀”的簽證種類。家長如申請到了F-1學生簽證,小孩可以以F-2身份來美國陪讀。陪讀的小孩可到美國公立中小學免費讀書。現實中,有些年輕家長到一般學校讀書,住在很好的社區裏,小孩就可到最好的公立中小學讀書。這種以迂為直,曲徑通幽的做法,可避免交高昂的私立學校學費。只要父母維持有效的F-1身份,小孩就可以憑F-2身份一直讀書。
本文參照張大欽律師事務所相關文章,來源於陳冠英律師事務所(Law Offices of Eric K. Chen)資深法律助理羅越小姐( Lori Yue Luo Teffs)。聯繫電話702-308-4915, 702-638-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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