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國土安全部部長Joh Charles Johnson向兩位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Charles E. Grassley和民主黨資深議員Patrick J. Leahy致信,就現行的EB-5投資移民法案提出了一些相關建議。
2015年6月4日,美國國會參議院司法委員會(Senate Judiciary Committee)主席Charles E. Grassley,民主黨資深議員Patrick J. Leahy發表聲明,宣佈正式草擬EB-5投資移民改革議案,將投資移民區域中心專案金額要求從現行的50萬美元上調到80萬美元;將“非目標就業區”的投資金額從現行的100萬美元提高到120萬美元。
大家知道,現行的EB-5投資移民法案將於今年9月30日到期。對於正在草擬的EB-5投資移民改革議案,美國國土安全部部長Joh Charles Johnson提出以下建議:
‧ 延長EB-5投資移民區域中心專案五年計劃;
‧ 議案將賦予國土安全部更大許可權,加強對投資人是否有欺詐或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的審查。
‧ 建立“EB-5誠信基金”,由國土安全部對美國和境外設計欺詐的投資移民專案進行審查和實地調查。
‧ 要求對區域中心和專案開發商進行背景調查
‧ 要求美國國土安全部在投資者提交申請之前,對EB-5專案進行先期審查
‧ 要求將商業風險和利益衝突應毫無保留地全部告知投資人
‧ 加強對專案的監督管理並密切監測其合理安全性
‧ 強化對於“TEA目標就業區”的定義,確保外來投資真正流向美國高失業率和偏遠地區,以使當地居民受益
‧ 將區域中心專案金額要求從現行的50萬美元上調到80萬美元;將“非目標就業區”的投資金額從現行的100萬美元提高到120萬美元
‧ 縮短對商業計畫書的審批時間,相應調整所需費用以達到高效審批的目標。
不可否認,近幾年來投資移民給美國帶來了經濟的繁榮和諸多就業機會。外國投資者們為美國經濟做出了相當大的貢獻。自25年前EB-5美國投資移民法案建立以來,價格一直沒有變動過。此次的金額上調以及加大區域中心的規範管理對於美國經濟發展來說是必行的。
本文來自陳冠英律師事務所(Law Offices of Eric K. Chen)資深法律助理羅越小姐( Lori Yue Luo Teffs)並參照陳丹鴻律師同名文章。聯繫電話702-308-4915, 702-638-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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