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民法庭的“自由裁量權與行政關案”問題上,ICE(美國移民和海關強制部門) 於6/17/15 發佈了 “關於移民行政措施相關常問問題”, 包含了一系列的有關被ICE拘留或驅逐措施,總結如下:
如果在移民法庭遞解出境程式中的被告感覺自己不是被優先強制的物件或者認為值得嘗試“自由裁量權與行政關案”申請,當事人可聯繫負責驅逐出境的政府律師以遞交申請。當事人或許致電ICE的ERO(強制驅逐的操作部門)的報告拘留和資訊諮詢熱線 1-888-351-5024以詢問提出“自由裁量權與行政關案”(星期一到星期五 美國東部時間 早8點到晚8點)的相關問題。
在遞解出境程式中,當事人應該提交“自由裁量權與行政關案”申請到首席法律顧問ICE辦公室起訴裁量權部門的電子郵箱,並要提供全名、“A” 號碼、案件目前狀態,還有當事人認為他或她可以嘗試申請“自由裁量權與行政關案”的原因。常問問題中有提供電子郵箱的鏈結:https://www.ice.gov/contact/legal.
縱然如此,根據一項ICE的強制措施,當事人應該聯繫負責處理案件的ICE EOR 區域辦公室。以防所提出的問題在聯繫過ICE的區域辦公室後仍未被解決,特殊的關於起訴裁量權的問題可以直接提交到eroprosecutorialdiscretioninquiries@ice.dhs.gov。ICE 會協調適當的內部資源並與提出申請的當事人進行溝通。
本事務所可有效協助申請人的需要。
本文來自陳冠英律師事務所(Law Offices of Eric K. Chen)資深法律助理羅越小姐( Lori Yue Luo Teffs)。聯繫電話702-308-4915, 702-638-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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