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個聯邦上訴法院作出裁決,取消了此前的一項法院判決,該判決曾阻止美國聯邦政府對綠卡和移民簽證的申請者進行有爭議的「公共負擔新規」(或稱「財富測試」標準)政策的實施。
這樣,川普政府將可以在除紐約州、康乃狄格州和佛蒙特州以外的所有各州繼續執行這一政策。
上訴法院的這個裁決被認為是川普政府及其移民「公共負擔新規」政策的暫時勝利。該政策是近年來針對合法移民的最廣泛的限制措施。
美國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的這項規定賦予了移民官員更大的權力,可以以此為理由拒絕那些依賴美國政府提供的福利和援助(比如住房券和食品券)的人士的綠卡申請。
據「CBS新聞網」報導,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部分駁回了紐約一位聯邦法官在上個月做出的裁決。這位法官表示,所謂的「公共負擔新規」(或稱「財富測試」標準)阻礙了全美國遏制疫情的努力,因為它阻礙了移民在疫情爆發期間申請政府的公共援助,其中包括醫療救助。
美國聯邦巡迴法院法官霍爾(Peter Hall)在他的裁決令中沒有給出具體理由,但該命令撤銷了除紐約州、康乃狄格州和佛蒙特州以外所有州的下級法院對該政策的禁令。這三個州都曾就「公共負擔新規」對川普政府提起訴訟。
這項規定本應在2019年10月開始實施,但在美國最高法院介入並撤銷了下級法院的禁令後,聯邦法官的命令將其推遲到今年2月實施。
今年4月,紐約州、康乃狄格州和佛蒙特州的總檢察長要求最高法院重新考慮其決定,稱「公共負擔新規」正在傷害受到疫情嚴重打擊的移民群體。高等法院拒絕了他們的請求,但為各州在下級法院尋求出路保留了可能性。
之後,根據最高法院的聲明,紐約聯邦法官丹尼爾斯(George Daniels)在7月下旬作出裁定,只要新冠病毒疫情引發的全國緊急狀態存在,就應該停止執行這項政策。他說,這項規定給移民們提供了一個「在危害健康及人身安全或移民身分之間必須二選一的艱難選擇。」
負責執行「公共負擔新規」的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發言人赫特拉奇(Dan Hetlage)表示,該機構正在審查上訴法院的裁決命令,以便「在合適的情況下」「確定」重新執行該政策的「行政可行性」。
丹尼爾斯還在7月份暫停了國務院版本的「公共負擔新規」,該規則適用於在國外申請移民簽證的人士。這些規定要求籤證官員通過分析移民申請者的財富、年齡、教育技能、英語水平、健康狀況和其他因素,來確定他們是否有可能成為依賴政府福利和救助造成公共負擔的「公費移民」。
媒體透露,「公共負擔新規」為移民申請著設下了財富測試及格標準線。申請綠卡的移民必須證明,他們的收入至少要達到聯邦貧困線(FPG)的125%以上,即2018年個人收入為15,175美元,且在未來不會依賴政府福利和救助。
由此推算,如果是典型的4口之家,那麼家庭年收入要達到31,375美元才行。如果家庭收入低於聯邦貧困線的125%,就無法通過所謂的「公共負擔財富測試」,綠卡申請可能會被拒絕。
美國政府可以拒絕依賴福利和援助(比如住房券和食品券)的人士的綠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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