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6月23日裁定,美國人擁有在公共場所攜帶槍枝的基本權利,這是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決定,將阻止全美各州限制民眾攜帶槍枝。 最高法院廢除紐約州限制非公開攜槍的「隱蔽持槍權」控槍法律,稱這項法案違反憲法第二修正案,這項裁決意味確認了民眾有在公共場所攜帶槍枝自衛的權利,全美多達四分之一人口將受影響。 最高法院這項裁定是在美國努力因應槍枝犯罪激增的情況下所作出,它推翻了紐約州一項攜帶槍枝需要許可證的法律。目前美國槍枝暴力問題激增,法院這項裁定將對各州與城市帶來深遠影響。 最高法院以6比3裁定紐約州一項存在超過一世紀的法律違憲,此法規定民眾需證明有合法自衛需求或「正當理由」,才能獲得攜帶手槍出家門的許可。 美國總統拜登痛斥這項決定,稱它「違背常識」,還說美國社會必須加強而非減少行動來保護同胞,呼籲全美人民就槍枝安全問題發聲,因為生命危在旦夕。拜登敦促各州盡快通過新的控槍法案,這項裁決與憲法相違背,將給我們所有人帶來深遠的不利影響。 美國5月發生兩起駭人大型槍案後,限制槍枝的呼聲湧現。儘管如此,最高法院仍支持憲法保障人民擁槍和攜槍權的看法。 這是最高法院十多年來首度對憲法第二修正案重要案件作出裁定。 2008年,最高院曾裁定美國人民有權在家保有槍枝以供自衛。 全國步槍協會(NRA)連同兩名被拒絕給予槍枝許可的紐約人提出本案,如今協會獲得重大勝利。協會執行副總裁拉皮耶(Wayne LaPierre)在聲明中表示:「今天的裁定是個分水嶺,全美善良的男男女女贏了,這是協會帶頭奮戰數十年的成果。」「自衛權以及捍衛家人與摯愛的權利,不應被限制在家。」 目前,加州、馬裡蘭、麻州、夏威夷、新澤西和羅德島等也有與紐約州類似的控槍法律,預計這些法律將很快引來訴訟。紐約州長霍可(Kathy Hochul)形容這是「黑暗的一天」;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痛批這項決定「可恥」。 霍可表示:「在全國反思槍枝暴力的時刻,紐約州限制隱蔽攜槍者的法律,被最高法院魯莽裁定違憲,令人無法接受。」 保守派大法官湯瑪斯(Clarence Thomas)主筆主要意見書,其他5名保守派大法官也認定此法違憲。 湯瑪斯表示,紐約州的法律讓「有普通自衛需求的守法公民,無法行使第二修正案中在公共場所保有或攜帶武器自衛的權利」,故認定紐約州的許可製度違憲。 美聯社調查顯示,在2020年總統大選中投票的選民中,有約50%選民表示美國的槍枝管控法律應當更嚴格,另有30%的人表示應當保持現狀,只有10%的人稱應該放鬆管控。 另外,聯邦參議員23日晚間推進一項對付國內槍枝暴力問題的跨黨派法案,通過了一系列新的槍枝管制措施,以及用於心理健康和校園安全的數十億美元資金。 法新社報導,經由民主、共和兩黨協商小組協議推出的反對槍枝暴力法案,23日在跨過程序表決後數小時,當晚即已65票比33票在參院過關,這項在一個月前似乎不可思議會過關的法案,今天卻具有重大意義。 幾乎可以篤定這項改革明天將獲得聯邦眾院批准,雖然法案未能滿足槍枝安全倡議人士和總統拜登的要求,但也被譽為國會無所作為近30年後,為挽救生命而做的一大突破。 這項「跨黨派強化社會安全法」獲50名民主黨籍參議員和15名共和黨人支持,內容包括加強調查21歲以下購槍人的身家背景、110億美元的心理健康資金和20億美元的校園安全計畫。 這項法案也提供資金,鼓勵各州實施「紅旗法」(Red Flag Laws),讓那些被視為威脅的人無法擁槍。法案還填補了所謂「男友漏洞」,這種漏洞讓家暴者得以在沒有和受暴者結婚或同住的情況下,規避一項購買槍枝的禁令。 參院多數黨民主黨領袖舒默在法案通過後表示:「今晚,參院做了許多人即使在幾週前都認為不可能發生的事情:我們通過了近30年來第一項重大槍枝安全法案。」「我們今晚通過的槍枝安全法案可用3個詞來描述:跨黨派、常識、拯救生命。」 全國步槍協會(NRA)和參眾兩院許多共和黨人反對這項法案,但法案獲得警務、家暴和精神疾病相關倡議團體支持。 國會下週起將休會2週,但預料民主黨掌控的眾院24日晚可在沒什麼意外的情況下,於休會前通過這項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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