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日前在纪念纽约西部联邦地区法院成立125周年的活动上强调,司法独立对限制政府的行政权力至关重要。
5月7日,在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的出生地纽约州布法罗市(Buffalo)举办的活动上,这位大法官与美国地方法官劳伦斯·维拉多(Lawrence Vilardo)进行了一次现场对话。
制衡国会和总统权力
首席大法官罗伯茨负责主持最高法院案件的审理和对联邦司法系统的监督。他表示,司法独立是制衡国会与总统权力的关键,也是「我们宪法中唯一真正的政治科学上的创新」。
罗伯兹说,在英国等国家,议会已延续了800年,但司法并不独立,因为司法机构是议会的一部分,法官「坐在上议院之内,因为议会是至高无上的」。
他接着说:「但在我们的宪法中…司法机构是一个平等的政府分支,独立于其它政府机构,拥有解释宪法作为法律和推翻国会法案或总统行政命令的权力。
「而如果司法不独立的话,这种创新就无法运作。司法机构的职责就是…制约国会或行政部门的过度行政权力,这确实需要一定程度的独立性。”
罗伯兹的这番话也呼应了他在3月18日发表的公开声明。当时,他似乎在回应总统川普呼吁弹劾一名联邦法官的言论。这名法官曾阻止川普政府发布的对委内瑞拉一个帮派成员的驱逐令。
在5月7日的集会上,罗伯茨重申:“弹劾不是对司法裁决表示异议的恰当方式。”“这就是我们存在的意义”,他所指的是上诉程序。
关于最高法院推翻前面的裁决
法官维拉多表示,最高法院因为推翻先前的裁决而面临批评。他以2022年的「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为例,该案推翻了「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的裁决并使堕胎监管权回归美国各州。
罗伯兹表示,人们在这个问题上有许多误解。
他举例说,当厄尔·沃伦(Earl Warren)担任首席大法官期间(1953年至1969年),最高法院平均每年推翻3.2项裁决;当沃伦·伯杰(Warren Burger)担任首席大法官期间(1969年至1986年),平均每年推翻3.6项裁决。
而当首席大法官威廉·伦奎斯特(William Rehnquist)在任期间(1986年至2005年),这一数字降至每年平均2.4起。
罗伯兹表示,在他担任首席大法官的过去20年里,这一数字进一步降至每年平均1.6起。
“很多人似乎认为我们推翻了更多先例。但这是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最低的水平”,他补充说,“认为推翻先例必然是坏事......这种观点是相当错误的”。
是否会考虑判决的现实影响?
维拉多表示,罗伯兹透过解释宪法所做出的许多裁决具有「现实影响」。
例如,第二修正案的裁决“导致更多人拥有枪支”,奥巴马医改案的裁决“导致更多人拥有医疗保险”,而奥贝格费尔诉霍奇斯案(Obergefell v. Hodges)(2015年)“导致更多同性婚姻”。
维拉多问道:“你在解释宪法时会考虑这些实际后果吗?法官在解释宪法文字时应该考虑这些实际后果吗?”
罗伯茨说,“通常我对这两个问题都会回答说‘不’,因为如果这么做……你就把自己置于立法者的位置上了。”
他说,你可以认为第二修正案的裁决导致更多人拥有枪支和更多意外枪击事件,但你也可以认为,如果发生外国入侵,这项裁决将使美国人处于更有利的地位。
如果根据自己认为最好的观点来裁决案件,“就等于你用自己的观点来取代立法者的观点,所以,我不认为这是我工作的重要部分”,他说,“你真正需要做的是坐下来阅读它(宪法)...在具体的语境中,弄清楚他们到底是什么意思”。
罗伯兹于2005年由前总统小布希(George Bush)提名,并在同年就任首席大法官。
罗伯兹于2005年由前总统小布希(George Bush)提名,并在同年就任首席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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