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报导)据新华社29日报导,去年因为涉嫌诈骗、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等罪,从缅甸被逮捕归案的明家犯罪集团,全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定谳之后,明国平、明珍珍等11人遭到执行死刑。临刑前,罪犯与其近亲进行了最后会见。
新华社指出,去年9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开设赌场等罪,判处明家犯罪集团案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人死刑,并判处相应附加刑。一审宣判后,被告虽提出上诉,仍遭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去年11月2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覆核确认,2015年之后,以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要分子的明家犯罪集团,在缅甸果敢老街及石园子、清水河等地设立多个园区,招揽、吸引巫鸿明、罗建章、蒋吉等多名「金主」入驻并提供武装庇护,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等犯罪,涉诈、涉赌资金100多亿元。
明家犯罪集团还伙同巫鸿明等人的电诈犯罪集团,故意杀害、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涉诈人员,造成中国公民14人死亡、多人受伤。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分别组织、领导、参加犯罪集团实施犯罪,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开设赌场等十多项罪名。
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以明国平、明珍珍等人为首要分子的明家犯罪集团和以巫鸿明等人为首要分子的电诈犯罪集团结伙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由于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人死刑。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名罪犯宣判并执行死刑。
缅北电诈家族明家集团23人在中国温州法院出庭。
阅读: 27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