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成为美国公民后,许多人准备为父母申请绿卡。他们常有一种圆满的想法,打算在帮助父母申请绿卡同时也为兄弟姐妹一起申请绿卡,这样就可以全家同时移民美国,早日实现家人团聚的愿望。但事非人愿,据美国移民法规定,只有公民的父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这三类直系亲属不需等待移民排期,其他种类的亲属需要排期。即使兄弟姐妹尚未成年,且与在中国的父母住在一起,也不能与父母同时移民,其只能作为亲属移民第四类(即公民的兄弟姐妹)等待移民,此类排期距现在约有至少10年时间。
另一个为所关心的问题是公民能否领养亲属的子女(比如兄弟姐妹的子女)以作为自己的子女申请移民。美国移民法的规定是,公民领养兄弟姐妹的子女不能马上移民。养父母必须同被领养子女共同生活两年(完成至少两年法律监护)才能为他们申请移民美国。但如领养孤儿,如一些公民去中国大陆孤儿院领养孤儿,这种领养则不需要等待“两年共同生活”就可申请其移民。
据美国移民法,绿卡持有者只允许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成年未婚子女申请移民。绿卡持有者不能为其父母及兄弟姐妹申请移民。
持有临时绿卡者可在获得临时绿卡后立即为单身子女申请移民,而不需等到获得正式绿卡。目前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即F2A类排期是2013年10月1日,离现在还有不到2年时间;而其成年未婚子女即F2B类的排期已经到达2008年9月15日,离现在还有6年余。
总之,美国移民法对亲属移民的规定很具体,因此,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在为自己的亲属办理移民时不能想当然,需仔细了解移民法,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法律条款差之分毫,失之千里,只有了解亲属移民方面的规定,才会及时正确处理好有关事宜。
本文来自陈冠英律师事务所(Law Offices of Eric K. Chen)资深法律助理罗越小姐( Lori Yue Luo Teffs)。联系电话702-308-4915, 702-638-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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