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日前拉斯維加斯市中心發生的抗議行動,憲法第一修正案專業律師馬克·蘭達薩(Marc Randazza)日前接受本地電視台訪問時指出,言論自由雖受美國憲法保障,但絕不代表可以從事違法行為。 蘭達薩表示,根據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民眾有權在街頭表達意見,包括在人行道上高喊口號、舉牌示威等形式,這些都是受法律保護的基本自由。「但如果你從事的行為本身是非法的,那麼即使是在抗議中進行,也不會因此變得合法,」他強調。 針對週三晚間抗議活動中,部分群眾開始投擲石塊並封鎖道路的情況,蘭達薩認為警方決定宣布集會為非法並驅離人群,是合理且必要的。 「當抗議行動演變成封鎖交通時,警方有權介入並恢復秩序。即使我是堅定的言論自由擁護者,我也認為這樣的執法並不構成對憲法權利的侵犯,」他說。 蘭達薩指出,真正構成對第一修正案的侵犯,是警方在沒有正當理由下逮捕合法和平示威的民眾。但以他對拉斯維加斯的觀察,這樣的情況並不常見。「拉斯維加斯警方在處理抗議事件時,一般對言論自由表現出一定的尊重和容忍,」他說。 他也補充,無論抗議的立場為何,只要方式合法,他都支持民眾表達意見的權利。「不論你是支持或反對移民執法機構(ICE),你都有權走上街頭表達訴求,」他說,「但請透過言語、標語或口號來進行。一旦你選擇堵塞交通,那我坦白說,我不介意有人把你撞飛。」 蘭達薩的言論雖然引發爭議,但也再次提醒社會大眾:言論自由雖為憲法賦予的重要權利,但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遵守法律,不得以抗議之名行違法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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