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政府的一項試點計劃,部分遊客和商務旅客可以在繳納保證金後,獲得入境美國的短期旅遊簽證。新規將於8月20日生效。
美國國務院週一(8月3日)在聯邦公報中發表一項臨時最終規則,設立了一項為期12個月的簽證保證金試點項目,對來自逾期居留率高國家的遊客簽發旅遊和商務旅行簽證徵收高達15,000美元保證金。
這項規則旨在確保遊客準時離開美國。同時,這也是一項外交工具,促使相關國家改善身份驗證和減少逾期滯留。
根據計劃,來自逾期居留率高國家的B-1和B-2簽證申請人在繳納保證金後才能獲得簽證。
試點計畫將在《聯邦公報》的法規正式公佈後15天內生效,到2026年8月5日結束。國務院將在試點計畫生效前15天內公佈有哪些國家/地區可適用試點計畫。
公告說,申請商務或旅遊臨時訪客簽證(B-1/B-2)的外國人,如果其國籍屬於國務院認定的簽證逾期率高的國家/地區,且其篩選和審查信息被認為不充分,或屬於投資入籍計劃(CBI,指通過投資獲得外國公民身份、並無居住要求,如加勒比海國家),適用於該試點項目。
領事官員可要求符合資格的申請人繳納最高15,000美元保證金,作為簽證發放的條件,以確保申請人在簽證到期或未能維持簽證身份時及時離開美國。具體金額由領事官員決定。
交了保證金就可以獲得美國簽證嗎?
保證金是針對特定國家的B-1/B-2簽證申請人,且僅在領事官員認為需要時才要求。
繳納保證金是簽證發放的條件之一,但不保證一定能獲得簽證。申請人仍需符合簽證資格要求,若美國領事官員最終判定申請人不符合資格,即使繳納了保證金,簽證也會被拒絕,且保證金將被退還。
符合資格的申請人怎麼支付保證金?
符合資格的申請人需透過美國財政部營運的網站www.Pay.Gov填寫Form I-352(移民保證金表格)來繳納保證金。
領事官員在面談時會告知申請人所需保證金額,並提供繳納保證金的說明和網站連結。
申請人或其代表人需在面談後30天內完成繳納,否則可能需要重新面談以確認旅行目的。
繳納後,財政部將把保證金存入由國土安全部管理的帳戶,類似於託管帳戶,待專案結束或申請人滿足條件後退還。
特殊情況可申請豁免簽證保證金
在特殊情況下(如美國政府員工或緊急人道需求),領事官員可向負責簽證事務的副助理國務卿(DAS)申請豁免保證金要求。不過這種情況有限且需酌情處理。
逾期居留率高國家的B-1和B-2簽證申請人在繳納保證金後才能獲得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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