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電)日前台灣一名網紅在馬來西亞過世,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遭指當時與網紅同房並持有毒品遭逮。馬來西亞「中國報」今天報導,馬國警方追緝黃明志超過6小時仍未逮捕到案,已將黃明志列入警隊通緝名單。 這起事件在馬來西亞引起廣泛討論、主流媒體相繼報導。馬來西亞「馬來郵報」(Malay Mail)、「星洲日報」今天報導,吉隆坡總警長法迪馬蘇士(Fadil Marsus)聲明指出,警方決定將這起案件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條(謀殺)條文展開相關調查。 「中國報」下午報導,馬國警方追緝黃明志超過6小時仍未逮捕到案,已將黃明志列入警隊通緝名單,展開全國追捕行動。星報(The Star)報導指出,法迪馬蘇士表示,他認為黃明志已經知道正在進行的調查,「目前找不到他,我們認為他正逃匿中」。 馬國警方10月22日接獲報案指一名台灣女性在飯店房內失去意識,黃明志也在場,並被警方搜出身上有疑似毒品的藥丸而遭逮捕,針對擁毒和濫用毒品指控,他否認有罪,並繳交保釋金後獲准保釋外出。 黃明志2日在臉書發文否認指控,他當時表示,此消息是捕風捉影,他沒有吸毒,也沒有攜帶毒品,「頂多最近喝酒比較多,相信的就相信,不相信的就不相信,反正等警方的報告出來就水落石出了,應該還需要2、3個月」。 黃明志現身警局自首 友人陪同下車先自拍 (又訊) 馬來西亞警方偵辦台灣網紅謝侑芯猝死案,因涉及毒品等疑點朝謀殺罪偵辦,並通緝在場的歌手黃明志,黃明志一度被認為已經潛逃,今(5)日凌晨先是發自拍文,隨後被媒體目擊現身金馬警區總部自首。 根據《中國報》報導,凌晨1時許,黃明志搭乘3輛疑似友人同行的車輛抵達警局,下車後還在門口自拍,隨即步入警局自首,至今仍停留在警局門口,曝光的照片中,他身穿輕便服裝、頭戴毛帽,並由多名友人陪同。 黃明志稍早發文提到,自己剛從馬來西亞的新山到了吉隆坡,稍早前已經跟警察約了時間到警察局報案以及報到,他目前已經抵達警局,接下來會全力協助警方調查,給社會大眾和死者家屬一個交代,「我不會逃,之前七次通緝令都是我自己主動去報到,不曾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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