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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报税季即将于1月26日开始,对于许多在美华人而言,除了申报美国境内的收入外,海外资产的申报同样不容忽视。
根据美国税法,美国公民、绿卡持有人,或符合“实质居留测试”(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的美国税务居民,均须就全球收入向国税局(IRS)申报,同时若持有海外金融帐户或资产达到一定门槛,还需额外填报相关表格。
漏报海外资产不仅可能面临高额罚款,严重者甚至涉及刑事责任。
两大申报要求:FBAR与FATCA
目前海外资产申报主要涉及两项规定:
1. 《银行保密法》(Bank Secrecy Act)下的FBAR(海外银行与金融帐户报告)
2. 《海外帐户税务合规法》(FATCA)下的8938表格。
FBAR的申报门槛相对较低:只要纳税人在一年中任何时点,所有海外金融帐户的最高总值合计超过10,000美元,即须透过FinCEN114表格向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FinCEN)申报。
申报的帐户范围相当广泛,包括海外银行帐户、证券帐户、共同基金,甚至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或年金帐户等。
FBAR申报截止日为每年4月15日,并自动延至10月15日,纳税人无须另行申请延长。
FATCA的申报门槛则较高,需透过8938表格随个人所得税表一并提交给国税局:
对于居住在美国的单身纳税人,若年末海外金融资产合计超过50,000美元,或年中任何时候超过75,000美元,即须填报8938表格;
已婚合报者门槛加倍,年末10万美元、年中15万美元。
与FBAR不同的是,8938表格须随个人所得税表一并提交给国税局。即便已申报FBAR,若达FATCA门槛,仍须另行填报8938表格,两者不可取代。
华人纳税人常见盲点
许多华人纳税人对海外资产申报有误解。首先,不少人以为国税局提供的所得资料查询服务涵盖海外帐户,实际上并非如此,纳税人须自行整理并主动申报。
此外,即使未达FBAR或FATCA门槛,仍须在个人报税表的Schedule B中诚实回答是否持有海外帐户。
另外,若家中有未成年子女名下持有海外帐户,且帐户价值超过门槛,原则上子女本身也负有申报义务;若子女因年龄等原因无法自行申报,则由父母或监护人代为办理。
漏报海外资产的严重后果
海外资产申报的罚则相当严厉。
以FBAR为例,非故意违规者每年最高可处16,536美元罚款(依通膨调整);故意违规者罚款可高达帐户余额的50%或165,353美元(取其高者),情节严重者更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FATCA方面,未申报者每项资产初始罚款10,000美元,若持续未补报,罚款与利息将进一步累加。
对于过去未能及时申报的纳税人,国税局设有“简化合规程序”(Streamlined Filing Compliance Procedures)及“补交FBAR程序”,允许符合条件者如在国税局主动联系前补报,可减轻甚至免除罚款。
海外资产申报是美国税务合规的重要环节,切勿因疏忽而招致不必要的麻烦。建议纳税人尽早盘点本身及家人的海外帐户与资产,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确保完成所有必要申报。
海外资产两大申报要求:FBAR与FAT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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