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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6日电)北院审理京华城案,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遭判17年徒刑。民众党主席黄国昌指控这是「先射箭再画靶的政治判决」,民众党明天将发出全国动员令,号召支持者29日下午一起上凯道「讨公道」。
台北地院审理京华城容积奖励案、民众党政治献金案等4大案,下午一审宣判。柯文哲贪污罪判刑13年,公益侵占政治献金部分各判刑2年、3年6月,挪用众望基金会款项支付竞办员工薪资背信案判刑2年6月,应执行17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6年。
黄国昌晚间在民众党召开的国际记者会上说,民众党不会畏惧,不可能因此退缩,会更团结站在一起,陪伴在柯文哲身旁。他明天将正式发出全国动员令,本周日(29日)下午一起上凯道、讨公道。在记者会现场的数十名支持者此时也情绪激动,一同高喊「上凯道、讨公道」。
黄国昌表示,希望总统赖清德「不要回避,勇敢出来面对,为何要把台湾司法糟蹋成这样」,并说民众党一定站在第一线,「向赖清德领导的绿色威权,对抗到底」。
在开放媒体提问时,有记者问到,陆配徐春莺涉嫌长期与中共组织往来并汇报台湾政情,被依违反反渗透法等罪名起诉,柯文哲是否认为这也是司法操作。柯文哲反问说,到现在为止,抓到的共谍是陆配比较多、还是民进党工比较多;现场支持者回说,「民进党党工」。
柯文哲接着激动地高声说,「民进党才是…共匪!」
京华城等4案宣判 柯文哲判17年、没收鼎越121亿
北院审理京华城等4大案今天宣判,11名被告中9人有罪,前台北市长柯文哲判刑17年、褫夺公权6年,应晓薇判刑15年6月、沈庆京判刑10年;法院并宣告鼎越公司应没收121亿余元。
柯文哲聆判之后举行国际记者会,声称对他所涉案件的审判是「政治操作下的司法表演」;他的辩护律师郑深元表示,会在收到判决书后研议提起上诉。
国民党表示,对此结果表达高度遗憾,此重判未能厘清社会疑虑,反而加深民众对「司法沦为政治工具」的负面观感。民进党表示,「请当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对。」
针对柯文哲是否可参选2028年总统选举,内政部今天说,依法规定,受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决尚未确定者,不得登记为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届时须视登记参选时的最新判决审认。
台北地检署晚间表示,就本案判决有违误及不当之处,检察官将于收受判决书后,尽速研议上诉理由,依法于期限内提起上诉。
北检于民国113年12月26日依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图利、公益侵占与背信等罪嫌,起诉柯文哲、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北市都发局前局长黄景茂、都委会前执秘邵琇珮、京华城监察人张志澄、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应的助理吴顺民、前台北捷运董事长李文宗、前木可公关公司董事长李文娟及会计师端木正等11人。
根据北检起诉,全案分为4大区块,包括「京华城土地违法容积奖励案」、「政治献金公益侵占案」、「挪用众望基金会款项支付竞办员工薪资背信案」及「柯文哲政治献金专户申报不实案」。
台北地院今天一审宣判,柯文哲部分,依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判13年,褫夺公权6年;犯公益侵占罪,分别判2年、3年6月;共同犯背信罪,判2年6月徒刑。4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7年,褫夺公权6年。
北院认定,柯文哲于京华城案中收受210万元贿赂,另侵占民众党政治献金600万元,又与李文宗、李文娟以木可公司名义侵占「柯文哲、吴欣盈总统副总统政治献金专户」款项共计6134万6790元,并挪用众望基金会公款共计827万1095元支付竞选总部员工薪资。
应晓薇部分,北院依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判14年,褫夺公权6年;犯洗钱防制法洗钱罪,判3年,并科罚金新台币1000万元。合并执行15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6年。沈庆京非公务员与公务员共同犯对主管事务图利罪,判10年,并科罚金2000万元,褫夺公权5年。
黄景茂共同犯公务员对主管事务图利罪,判6年6月,褫夺公权3年。彭振声共同犯公务员对主管事务图利罪,判2年,褫夺公权1年,缓刑3年。邵琇珮共同犯公务员对主管事务图利罪,判1年3月,褫夺公权1年,缓刑3年。
李文宗共同犯公益侵占罪,判3年2月;共同犯背信罪,判2年6月。应执行4年6月。被诉违背职务收贿罪部分无罪。李文娟共同犯公益侵占罪,判2年;犯商业会计法填制不实会计凭证罪,判8月。应合并执行2年4月徒刑。端木正犯行使业务登载不实准文书罪,判1年。吴顺民、张志澄无罪。
此外,柯文哲应没收1260万元;柯文哲、李文宗应共同没收827万1095元;应晓薇应没收5250万元;鼎越公司应没收121亿545万6748元;木可公司应没收6134万6790元。
承审合议庭去年底辩论终结时,依刑事诉讼法规定,要求审判中停止羁押的柯文哲、应晓薇、沈庆京、李文宗4名被告到庭。合议庭今天宣判后接着召开讯问庭,柯文哲表示不会逃亡,请求不用电子脚镮、不用限制住居,盼原交保7000万元金额可减少。
法官认定被告沈庆京原1.8亿元、应晓薇3500万元担保不足以防逃,谕知各加保3000万元,待候审室延长至27日续行觅保。
另外2名被告,柯文哲维持原具保及保释条件(新台币70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与出海以及配戴电子脚镮、携带个案手机等科技监控设备);李文宗维持原具保及保释条件,但准予解除电子脚镮部分的科技设备监控。可抗告。
而在判决出炉后,当初向北检告发柯文哲涉贪的国民党台北市议员钟小平表示,他对判决有高度评价,称赞法官判决「捉大放小」。
此外,本案依柯文哲声请,言词辩论及裁判宣示的录音录影,将于本月底前公开播送,成为法院组织法修法后首例。
京华城等案一审宣判 彭振声、邵琇珮均缓刑3年
北院审理京华城案、政治献金案,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前台北市都委会执行秘书邵琇珮,分别因侦查中自白和犯后态度良好,均获缓刑3年,全案仍可上诉。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京华城案、柯文哲政治献金案,今天依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贿罪判处柯文哲13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公益侵占政治献金部分各判刑2年、3年6月;挪用众望基金会款项支付竞办员工薪资背信案判刑2年6月。应执行17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
另外,同案被告彭振声涉图利罪判处2年徒刑,褫夺公权1年,缓刑3年;被告邵琇珮也因涉图利罪判处1年3月,褫夺公权1年,缓刑3年。
北院于宣判后透过新闻稿表示,彭振声、前台北市工务局局长黄景茂和邵琇珮,均为犯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的公务员与非公务员共同犯对于主管及监督事务图利罪。
新闻稿说,由于彭振声于侦查中自白,且无犯罪所得,依贪污治罪条例第8条第2项规定减轻其刑;同时,审酌第57条各款所列事项以及其他一切与犯罪有关情形的结果,认为宣告法定最低刑度仍嫌过重,依刑法第59条减刑并递减之。
邵琇珮则因于侦查中自白犯罪,且无犯罪所得,并适用证人保护法减刑,并递减之。全案仍可上诉。
柯文哲26日晚间在民众党记者会中情绪一度相当愤慨,更喊话「赖清德!我绝对不会投降!」、「赖清德,我不会屈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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