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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法要求在美国的外籍人士随时携带身分登记证件,否则可能被罚款甚至遭监禁,不过之前并没有对此严格执法,而现在的状况却有所不同。
本届美国政府把加强移民法的执法,作为推行移民政策的重要策略。法律专家建议移民,务必随身携带身份证件,包括登记卡、绿卡、工卡等,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芝加哥NBC 5电视台10月13日报道,一名合法居住在芝加哥的居民因出门未随身携带证实身份的证件,被美国移民执法官员开出了130美元的罚单。
据报道,现年60岁、来自萨尔瓦多的鲁本·克鲁兹(Rubén Antonio Cruz)说,几天前他与朋友在一个公园里时,联邦移民执法官员突然开车停在他们面前,问他是否有证实身份的文件或证件。
虽然联邦移民官最终确认他在美国合法居留,但仍因他未随身携带证件,开出了130美元的罚单。克鲁兹本身有心脏问题,住在政府补助的公寓,他持有绿卡。
美国移民法规定,所有年满18岁的外籍人士,“应持有并随时携带外国人登记卡或外国人登记收据卡”。
移民法并规定,若未遵守上述规定,将构成轻罪,并可处以“不超过100美元”,或“不超过30天监禁”,或罚款加监禁的惩罚。
美国国土安全部在今年3月12日发布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上的临时最终规则(Interim Final Rule, IFR),提高了对在美国的外籍人士的多项违规罚款金上限,包括对未携带“外国人登记证件”者,其罚款从移民法规定的“不超过100美元”,提高至“不超过500美元”。
《联邦公报》中的用词也从移民法描述的“应该”(Shall)携带证件,改为:“必须”(Must)携带证件。
其它的罚款,例如,改变地址后没有及时通知美国司法部,之前移民法的罚款是不超过200美元,在临时最终规则里,也增加到“不超过5000美元”。
国土安全部的这些临时最终规则自今年4月11日生效。
根据美国国会文件,联邦政府透过“临时最终规则”来制定、修改规则,对法律进行解释,是一种常见、快速的做法,它具有法律效力,但也可以被法律诉讼挑战。
针对克鲁兹被罚款事件,移民律师萨尔瓦多·西塞罗(Salvador Cicero)指出,“这些罚款的规定一直都存在,但问题是,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真的有人因为没携带证件而被罚。”
川普总统今年上任第一天签署的众多行政令中,包括第14159号行政命令《保护美国人民免受入侵》(Protecting the American People Against Invasion),其中指示加强移民法的执法。 “执行我国的移民法律,对美国的国家安全与公共安全至关重要。”
行政令写道,“本行政令确保联邦政府通过忠实执行美国的移民法律来保护美国人民。”
对于克鲁兹被移民执法人员罚款,移民律师说,需要了解更多情况,才能知道为什么执法人员要让他出示证件。
据移民律师了解,即使在目前的情况下,移民执法官员执法都是在特定场合、有针对性地执法,不是什么场合都能看到他们。
律师表示,移民执法官员有权要求被检查者出示身分证明,因此建议华人移民,还是应随身携带绿卡、工卡等能证明自己身分的证件,以备遇上特别情况。
很多移民律师所也建议移民随身携带身份证明。能证明“外籍人士身份登记”的证明包括I-94卡、绿卡、从墨西哥入境卡(I-186)、从加拿大入境卡(I-185)、出庭通知书(I-862)、外籍人士登记卡(G-325R)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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