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明誠/綜合報導)內華達州公用事業委員會(PUC)近日批准對內華達州能源公司(NV Energy)向「數萬」用戶多收電費一事展開調查。
PUC本周在會議上投票批准對該公用事業公司進行正式調查,以查明「客戶分類錯誤的全部範圍及其發生的原因,內華達州能源公司(NV Energy)是否錯誤地應用了電費,並製定適當的補救措施以避免未來再次發生錯誤分類,並向被多收電費的客戶進行補償」。
該調查獲得了委員會的一致批准。「我認為這非常重要,我同意調查範圍以及總法律顧問的建議,」PUC 主席 Hayley Williamson 在談到調查時表示。
今年5月,公共事業委員會監管營運人員提交了一份申請,要求對NV Energy展開調查。此前,該公司被曝在2017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期間向6萬名「被錯誤分類的住宅用戶」多收了超過1700萬美元的電費——但這種現象早在2001年就已發生。
根據公共事業委員會的備案文件,NV Energy將22,101戶家庭中的59,939名用戶多收了17,009,429.70美元,原因是他們將這些用戶歸類為單戶住宅而非多戶住宅。
此外,調查還發現,內華達能源公司少收了2,451戶家庭中的5,438名用戶2,579,744.35美元的電費,原因是他們將單戶住宅錯誤地歸類為多戶住宅。
退款僅提供給部分受影響的家庭,且退款期限為六個月,導致客戶獲得的退款不到200萬美元。這些差異發生在“建造和設計階段”,即NV Energy將客戶資訊輸入其計費系統時。
「二十多年來,NV Energy對住宅物業的錯誤分類一直未得到糾正,已對數萬客戶造成了重大損害,」公共事業委員會的文件指出。 “在發現錯誤後,NV Energy決定不向委員會披露其不當行為。相反,NV Energy單方面實施了不恰當的補救措施。”
根據備案文件,NV Energy不當使用僅適用於南內華達州的規則2(K)(3),非法地僅提供部分退款。備案文件稱,將退款期限限制在六個月的規則僅適用於選擇錯誤電費分類的客戶,而非電力公司。
備案文件稱:“內華達能源公司有限的退款引發了公眾的強烈抗議,甚至引起了立法機關的關注。”
所提及的立法關注是AB 452法案,該法案要求公用事業公司以利息形式償還某些超額收費,修改PUC的備案文件,並「要求內華達州公共事業委員會開啟一個或多個調查卷宗,以審查與潛在成本分攤調整機制相關的某些事項」。
該法案已於6月11日獲得州長喬·隆巴多(Joe Lombardo)批准,並將於7月1日生效。
NV Energy因超收電費正遭到當局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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