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报导)总统赖清德提名徐锡祥出任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的人事案,日前在立法院院会表决时遭到否决,最终以61票不同意、50票同意未获通过。然而,总统府随后宣布由徐锡祥代理检察总长职务,引发朝野激烈争议,也掀起外界对宪政程序与立法院人事同意权是否遭到弱化的讨论。 徐锡祥的人事提名案原本送交立法院审查,最终在院会记名投票时遭在野党联手封杀,未能取得过半支持。依照现行制度,检察总长属需经立法院同意的重要人事任命,因此表决结果出炉后,外界普遍关注总统府下一步是否将重新提名新的人选。 不过,总统府随后决定由徐锡祥代理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消息一出立即引发争议。批评者质疑,立法院既已明确否决该项人事案,如今再以代理方式由同一人执掌职务,恐使立法院依法行使的人事同意权失去实质效果。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也公开表达反对立场,认为代理制度原本应属维持机关正常运作的过渡安排,不应成为规避国会监督的替代机制,并呼吁政府审慎处理,以免造成更大宪政争议。 面对外界质疑,徐锡祥19日出席海巡署举办的联合缉毒记者会时,首度公开回应相关争议。对于媒体询问其代理职务的正当性,以及外界要求撤回任命的声音,徐锡祥表示,自己身为司法官,是依照国家制度接受指派执行职务,并非个人主动争取职位。 他表示,最高检察署在司法体系中肩负重要职责,其中包括攸关人民权益的「非常上诉」制度。当刑事案件判决确定后,若发现适用法律存在问题,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可依法向最高法院提出非常上诉,作为最终救济程序,因此相关业务不能中断。 徐锡祥强调,司法机关运作必须维持稳定与连续性,这也是当前代理安排的重要考量之一。 此案目前已从单纯的人事任命争议,进一步升高为宪政制度与权力分立的讨论焦点。朝野对于代理制度适法性及政治正当性的攻防,预料仍将持续延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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