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英律师事务所欢庆30周年,感谢社区一路支持,本所限时调降法律服务费用,与您共用三十周年喜悦。 2026年7月21日,美国国土安全部(简称DHS)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发布了一份更正修正案(Correcting Amendment),恢复了一项因起草失误而意外删除的重要规定——庇护申请人工卡申请的30天审理期限。对于正在等待工作许可(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简称EAD)的庇护申请人,以及代理相关案件的移民律师来说,这项修正具有重要意义。 事情要追溯到2026年4月29日。当时,DHS发布了一项临时最终规则(Interim Final Rule),落实《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中的移民收费改革,包括:新增I-94入境记录收费;新设年度庇护费(Annual Asylum Fee,AAF);I-589庇护申请需缴交不可退还的申请费;调整TPS(临时保护身份)工卡有效期限等。由于此次法规修改涉及多个章节,在重新整理法规条文时,一项长期存在的重要规定被意外遗漏。 根据原有法规(8 CFR 208.7(a)(1)),对于尚未被拒绝的庇护申请,USCIS在收到首次工卡申请后,原则上应在30天内作出批准或拒绝决定。当然,这项规定仍受到另一项法律限制:即使USCIS批准工卡,申请人在递交I-589满180天之前,也不能正式获得工作许可。也就是说:180天是法律规定的最早发卡时间;30天则是USCIS处理工卡申请的审理期限。多年来,这30天期限一直是保障庇护申请人权益的重要规定,避免申请人长期无限期等待。然而,在今年4月的新规中,由于法规重新编排,这一句关于30天审理期限的规定竟然被意外删除了。 DHS表示,这只是法规起草过程中的技术性错误,并非政策本身改变。 此次更正修正案重新增加了8 CFR 208.7(a)(1)(v)条款,正式恢复30天审理期限。同时,新规定增加了一个细节:过去法规只提到庇护申请被拒绝(Denied)的情况,而此次修正增加了被退件(Rejected)这一情形。这是因为4月实施的新收费制度规定,如果申请人未缴纳年度庇护费(AAF),其I-589申请可能直接被退件(Rejected),而不是进入正式拒绝程式。因此,DHS同步明确:如果庇护申请因未缴纳AAF而被退件,与之对应的工卡申请也将无法继续审理,而不会处于法律上的「灰色地带」。 虽然此次更正于2026年7月21日正式发布并立即生效,但DHS特别说明:这项修正具有追溯效力(Retroactive Effect)。 DHS并不是恢复了一项新的规定,而是确认这项规定从未真正失效。对于2026年5月29日至7月21日期间提交工卡申请的庇护申请人来说,这意味着30天审理期限仍然适用。 DHS同时表示,在实际操作中,USCIS在这段期间也一直依照30天标准优先处理相关申请,并未因为法规文字遗漏而改变核准方式。 根据《行政程式法》(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APA),联邦政府制定新法规通常需要经过:发布拟议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最终规则公布后至少等待30天生效。但此次DHS并未经过上述程式,而是直接生效。原因在于,DHS引用了APA中的「Good Cause(正当理由)例外」。此做法在美国行政法实务中较为常见。 值得关注的是,DHS今年2月其实也提出了另一项建议规则。该提案计划将目前的30天工卡审理期限延长至180天。该提案已于2026年4月结束公众意见征集,目前USCIS仍在审查各方回馈,尚未公布最终决定。因此,这次7月发布的更正修正案并不意味着30天期限永久固定不变,它只是恢复现行法规,在新的提案完成之前继续适用。未来,如果DHS最终采纳2月提案,庇护申请人工卡的审理期限仍可能调整为180天。 此次修正不仅明确了首次工卡申请30天审理期限继续有效,也进一步理清了新年度庇护费(AAF)与工卡审批之间的衔接规则。对于庇护申请人而言,及时了解这些看似细微的法规调整同样重要。美国移民政策的许多关键变化,往往并非来自重大政策发布,而是隐藏在《联邦公报》的技术修订和法规细节之中。 美国移民法律是一个相当专业的问题,需要专业的指导,要进行任何相关的动作或决定前,找到值得信赖又专业的律师团队从旁协助是不可或缺的,拉斯维加斯的陈冠英律师事务所,执业三十年,堪称个中翘楚,打个电话702-638-8886,702-308-4915,微信号“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问题最简单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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