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联邦长者医保资格包括:
您已满65岁以上并具下述条件:
•美国公民或已取得永久居留权并在取得绿卡后连续居留美国五年以上,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不论您是否已开始领取社会安全金,或您的配偶在美工作十年以上并累积足够的社会安全局要求的40个工作点数;或
•您或您的配偶在政府机构服务或已退休,工作时没交社会安全税但有缴交联邦医疗保险税。
您若虽未满65岁,也可因下述条件得到联邦医疗保险的福利:
•您已领取社会安全残障福利补助满24个月以上;或
•您若是肌肉萎缩症患者,可马上符合申请资格;或
•您有永久性肾脏衰竭需要终身洗肾或换肾,而您或您的配偶有缴交一段时间的社会安全税,要取得福利所需缴交社会安全税时间的长短是依据您的年龄而订。
2.联邦长者医保的注册:
您可以下列方法参加联邦长者医保的Part A及/或Part B
•上网站www.SocialSecurity.gov 登记,或在周一到周五上午7点到下午7点间打电话到1-800-772-1213登记。
•本人到附近的社会安全局办公处登记。
您应何时申请参保:
在下述情况下,您的联邦长者医保很可能自动生效。
•在您满65岁之前,您若已开始领取社会安全退休金,您会在满65岁时自动收到联邦长者医保卡Part A及Part B。
•如果您领取社会安全残障福利补助并领满24个月后或领取铁路局退休金管理委员会发的退休金,您会自动收到联邦长者医保卡Part A及Part B。
3.了解联邦长者医保的福利:
Part A (住院保险)
•联邦长者医保的Part A部分包括住院费、住院期间的医疗、疗养院及特殊情况下的居家护理。
Part B (非住院的医疗保险)
•Part B提供各项有关非住院的医疗照顾及服务的保险,涵盖院外照护、门诊、健康检查及防治、急诊、理疗、医疗器材…等。
4.评估合适您的选项:
联邦长者医保辅助保险:
•此保险帮助您填补您的医疗费和基本联邦长者医保所负责款额间的差额(约医疗费的百分之二十),通常由政府认証的保险公司承保,保费由个人负担。
处方药保险(Part D):
•联邦医保管理局委托政府认証的保险公司承保,提供处方药的保险。
全方位联邦医疗保险(Part C):
•联邦医保管理局委托政府认証的保险公司承保,提供全方位联邦医疗保险,包括大部分住院及非住院的医疗费用,也常包括处方药的保险,通常有医疗网的限制,但有零或低月费及可预期的自付额上限的长处。
5.与您当地的联邦医疗保险专员讨论:
当地的医疗保险专员能为您提供:
•免费的多家评价高的保险公司及其服务项目资讯,确保您选择最适合您的保险。
•提供您可能得到的政府低收入或处方药费用的补助讯息及帮忙。
•有关当地各科医生及医院的较深入资讯,并确保您能得到好的照护。
•您如果在联邦医疗保险有任何问题或需要改选不同保险计划时能得到即时的帮助。
如有任何问题,欢迎咨询。电话:973-610-0888,702-628-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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